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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N0440-0101-2008-00001 |
生成日期: |
2008-05-01 |
发布机构: |
南阳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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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物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积极发挥价格杆杠作用,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1、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幅度。2008年我市价格总水平要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高于2007年的实际涨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措施。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及其影响,制定应对预案,特别要注意防范少数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向更大范围传导。对部分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发展生产、调控市场的作用,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
2、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物价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7〕8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价工作的通知》(宛政〔2008〕3号)文件精神,重点做好价格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价格服务和民生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做好涉农价费管理工作
3、加强涉农价费管理,稳定以化肥、农药、农膜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
4、建立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继续清理整顿规范生猪饲养、销售等环节的各项收费,减轻生产经营者费用负担,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对价格的影响,防止生猪价格大涨大跌。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绿色通道,落实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收费减免政策。
三、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
5、逐步理顺成品油、管道燃气、热力价格。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燃油税改革。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管理,严格执行进销差率标准。完善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热力出厂、销售价格。
6、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适当时机对突出的电价矛盾进行必要疏导。落实差别电价和脱硫加价政策,取消对电解铝、氯碱、铁合金企业的电价优惠。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加强对生物质混燃发电项目的价格监管。落实即将出台的《企业自备电厂收费管理办法》,对企业自备电厂收取政府性基金、附加和系统备用费。归并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基本实现商业用电与一般工业用电同价。加强小水电价格监管,做好煤电价格联动和电煤价格监测工作。
7、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加价和缺水城市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
8、完善环保收费政策。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将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环保收费标准调整到位;将征收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乡镇;改革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率。
四、努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9、推进医药价格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制定的药品定价方法和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落实药品降价措施,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工作。
10、规范教育收费。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价格行为。
11、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规范普通商品住房交易中的价格行为,建立商品住房预售、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在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行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取缔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价外违规加收其他收费的行为。整顿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加强物业收费管理,推广分类制定物业收费标准办法,使业主缴费与享有的服务相对等。
12、开展专项收费清理。配合省发改委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规范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取消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规范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清理兽药审批检验收费。
13、规范旅游价格。完善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做好游览景区价格公示,整顿规范景区价格秩序。
14、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妥善处理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降低并有所改善。
五、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5、组织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医药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重点检查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纠正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的行为。重点检查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16、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食、肉禽蛋、成品油、建材等市场价格动态,增强价格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特别是价格垄断(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17、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做好举报工作的总结和经验交流,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作用。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
六、加强价格基础工作
18、做好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的监测分析,加强石油、钢材、铁矿石、有色金属、肉禽蛋奶、粮食、大豆、棉花等大宗商品监测。建立房地产价格特别是中小型房屋售价、廉租房租金标准的监测统计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生产、销售、库存的变化。
19、加强价格宣传工作。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和宣传新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手段,及时披露价格政策信息及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提高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
20、强化服务理念,认真做好价格服务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改进服务方式,增加服务手段,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为市里确定的55个“发动机项目”和相关产业、产品搞好价格服务。继续派驻价格顾问,与相关企业建立密切联系,积极主动上门服务;认真清理收费项目,落实相关收费减免政策;继续搞好涉农、涉企、涉教、涉医四项价格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示方式和手段,突出实际效果;进一步普及推广明码标价工作,并实现由明码标价到明码实价的推进;深化“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为重点,优化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积极发挥价格部门信息资源优势,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
21、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促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逐步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价格秩序。
22、强化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功能。深入开展各项专题调研,做好农副产品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预测调查。加强粮棉油烟和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加大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大的商品价格成本监审力度,促进经营者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强化对公益性和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组织开展部分行业成本监审。完善成本监审工作机制,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规范成本监审工作程序。
23、做好价格鉴定认证工作。加强价格鉴证机构、行为、技术规范化建设,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合法性及价格合理性认证工作水平。完善价格认证服务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和价格评估管理等法规的可行性研究。
24、加强价格理论与政策研究。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重点开展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定价成本监审、价格总水平调控等问题的研究,加强对价格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发挥价格协会及专兼职物价人员的作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转变会风文风,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
25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物价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物价具体工作中。加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宏观经济理论学习,熟练掌握成本核算和统计、会计知识,努力提高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水平。
26、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法制原则和法定程序,规范价格执法行为,杜绝越权定价和不按规定程序处理价格违法案件的行为,防范和避免执法风险。继续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发证、年审行为,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上报工作。
27、进一步加强物价队伍政风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教育、预防为主,注重标本兼治。努力把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贯穿于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检查、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加快文明系统创建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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